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
通知指出,组织开展电化学储能、虚拟电厂、分布式光伏等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研究,加强“源网荷储”安全共治。推进非常规电力系统安全风险管控重点任务落实。
通知明确,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对全国在建电力建设重点工程(水电、大型火电、抽水蓄能、特高压工程、大型风电光伏工程)开展“四不两直”施工安全及质量监督专项督查。
通知要求,加强新能源发电安全监管。加强风电、光伏、小水电并网安全评价行业标准宣贯执行。研究制定新能源涉网安全监督管理措施和流程。开展小散远发电企业安全排查专项行动“回头看”。
全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3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
国能综通安全〔2023〕4号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做好2023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推动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我局制定了《2023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1月17日
附件:2023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