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邀请单位名称):
湖南米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鑫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鑫湘半山豪庭项目正式营销中心及样板房物业服务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20-FW(LD)-098 )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鑫湘半山豪庭项目正式营销中心及样板房物业服务招标人为湖南鑫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正式营销中心及样板房物业服务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80680㎡,容积率3.74,绿化率30%,绿化面积约23554㎡,住宅建筑面积约262556㎡,酒店式公寓面积约14727㎡,商业建筑面积约12685㎡。
2.2项目地点:娄底市福星路东侧,娄星南路西侧,毗邻娄底市米乐。
2.3招标范围:鑫湘半山豪庭项目正式营销中心及样板房物业服务,正式营销中心面积约1072m2,样板房为3套,面积分别约为112m2,130m2,25m2。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5服务期限: 暂定四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物业服务或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必须为本企业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
3.4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米乐职能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3日,将下列资料发送至邮箱1220741081@qq.com进行报名: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授权委托人投标的则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资格证明文件。
注:经发包人考察通过后向经确认的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发送时间:2021年1月4日18时00分前发送到各投标人报名时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8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福星路684号财富家园5栋4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1月5日 17 时前,以电子邮箱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鑫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38-8260578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扶青路西侧、财富家园5栋401房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米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娄星区乐坪街道恒丰大酒店附属二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673828399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物业服务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 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